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林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面向社会招聘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人员3名。
一招聘条件
(一)我市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中高职(技工学校)毕业生以及16-24周岁我市未就业青年。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共青团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用岗位
主要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
三工作待遇
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工资待遇:除市级补贴3100元以外,每月给予2000元的补贴(包括餐食)。见习人员可在食堂就餐,不安排住宿。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政审、体检、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林芝经开区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招聘采用线下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6日工作日期间早上9:30—13:00、下午15:30—18:3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林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科(林芝经济开发区粤林产业园综合楼三楼),联系电话:(0894-5715566)。
2.报名时需提交《林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报名表见文末附件、必须本人手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现场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交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
林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发布的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确认合格后,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时间:2025年9月29日(拟定)下午15:40;面试地点:林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楼会议室。
(四)公示
面试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林芝经开区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同时提交政审表和体检报告,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
1.公示期结束后,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
2.公示期间因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工作需要依次递补。
附件:林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青年就业见习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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