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各类经营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林芝经济开发区加快招商引资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林政发〔2023〕74号)有关要求,切实推动经开区企业高质量发展,现正式启动林芝经开区2024年度企业扶持奖励资金申报兑现工作,请辖区企业积极按要求申报。
一、扶持奖励事项及有关要求
详见文末二维码。
二、申报兑现程序
(一)通知
以本次发布通知为准。
(二)申报
经开区各类经营性单位在2025年3月28日18:00前按照“扶持奖励事项及有关要求”向经开区管委会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科提交申报材料。
(三)评审
1.由林芝经开区管委会负责汇总工作;
2.林芝经开区管委会初审后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评审;
3.评审采取资料审核、现场查验、会议研究等形式;
4.评审组提出评审结果和起草扶持奖励方案。
(四)公示
林芝经开区管委会将评审结果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决定
公示无异议的,最终评审结果和扶持奖励方案由林芝经开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后报市政府审定。
(六)兑现
1.扶持奖励资金从林芝市财政支持林芝经开区发展扶持资金中支出;
2.林芝经开区管委会根据会议纪要将扶持奖励资金一次性拨付至企业(单位)账户;
3.因扶持奖励引起的税收,由机构或个人按国家规定自行承担;
4.如遇国家、自治区政策调整,本政策相应调整。
三、监督管理
(一)申报扶持奖励的单位应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违背承诺事项、拒绝配合资金绩效评价和检查的,一经发现,将取消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追回已获奖励资金,3年内不得享受各项资金扶持;虚报冒领奖金的,追回已获奖励资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参与评审的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履行认定职责及工作程序,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行为,依法追究有关部门责任;
(三)参加评审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虚报认定结果,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违反者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本次申报兑现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林芝经开区管委会纪检组全程监督。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招商科,徐女士 电话:18208043780;
监督电话:办公室,房女士 电话:0894-5715566。
扶持奖励事项及有关要求(内附申请书模版)
(扫描或长按识别二维码以查看、下载)
林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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