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意向企业:
根据工作需要,我委拟选取林芝经济开发区约154.6亩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使用林地和草地可行性研究报告、湿地生态影响评估报告编制第三方服务机构,现面向社会诚邀有意向且具有资质和业绩的机构前来报名参加,我委将按规定从报名机构中选取服务机构。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林芝经济开发区约154.6亩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使用林地和草地可行性研究报告、湿地生态影响评估报告编制;
2.编制范围:具体以我委提供的矢量数据为准;
3.工作内容:按照工作要求并结合相关资料,完成林芝经济开发区约154.6亩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使用草地可行性研究报告、湿地生态影响评估报告等编制工作并取得相关批复,协助完成农用地审批手续相关组卷报件等工作;
4.服务要求: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完成成果编制并取得相关批复,具体以合同为准。
二、控制价格
不超过49.5万元。
三、有关要求
1.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要求;
2.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证明),也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3.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求确保2名以上固定人员能长期在林芝开展工作,并提供人员名单;
4.付款方式按合同执行。
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需加盖公司鲜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书(需签字或加盖签字印章)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司鲜章);
3.林业调查规划等相关资质证明(需加盖公司鲜章);
4.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加盖公司鲜章);
5.投标报价及清单资料。
(以上材料需一式三份并在每页加盖鲜章,封面密封盖章,密封袋外显眼处标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五、选取方式
符合公告内容要求的公司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林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询价小组对符合公告要求的公司进行综合评价。原则上采取质量和服务相当且报价最低选定编制方,但不保证最低价为唯一选取方式,结合企业资信、业绩等因素选定一家公司为本项目编制方。
六、时间和地点
1.项目具体内容及范围各企业可前来现场咨询,时间为:2025年3月6日 9:30 至2025年3月12日 18:30(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咨询时间:2025年3月6日9:30 至2025年3月12日 18:30,逾期不再受理(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及咨询地点:林芝经开区工尊东路999号粤林产业园二楼规划发展和区域协作科。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规划发展和区域协作科,卓玛女士 电话:0894-5700898;
监督电话:办公室,房女士 电话:0894-5715566。
林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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